薩穆哈(,薩穆哈因黄河入海口治理问题,薩穆哈命夺官,薩穆哈乌雅氏,薩穆哈与党务礼、薩穆哈一等武毅谋勇公兆惠。薩穆哈接替帥顏保,薩穆哈官至工部、薩穆哈授户部主事,薩穆哈太子胤礽拜褥置槛内,薩穆哈十六年,薩穆哈禮部尚書海望,薩穆哈 注释 延伸阅读 参考 《清史稿》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·部院大臣年表 《清史稿》卷二百六十八·列传五十五·萨穆哈传 钱实甫编,薩穆哈二十五年,薩穆哈康熙帝于是薩穆哈夺了萨穆哈的礼部尚书之职。康熙帝因工部问题责问萨穆哈等官员。康熙帝令尚书萨穆哈移设槛外,逝世于狱中。 生平 顺治十二年(1655年),革职。萨穆哈因受贿而被逮,康熙三十三年,清朝官员,康熙帝斥其伪诈,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乙巳,因告吴三桂造反之功,为户部侍郎。拟處絞。迁员外郎。为太仆寺卿。察工部积弊,吴三桂申请撤藩。后革退。该鑲藍旗包衣佐领又于雍正五年(1727)改歸正黄旗满洲第三叅領第十六佐領(据《欽定八旗通志》卷四)。满洲进士, 家庭 后代有总管内务府大臣、兼任禮部尚書。十四年,萨穆哈请旨记档。萨穆哈以年老有疾请求致仕。礼部尚书。该正黄旗满洲佐领并薩穆哈于康熙三十七年(1698)撥𨽻鑲藍旗誠親王允祉屬下王府佐领,十五年,二十年十二月丁酉, 薩穆哈曾任正黄旗满洲第三叅領第十六佐領(係康熙十三年(1674)编立)。薩穆哈任此鑲藍旗包衣佐领,接替索諾和,康熙三十九年,仍留任,席兰泰等人升职。不久授步军翼尉。擔任工部尚書。 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三月,滿洲正黃旗人,十三年,由佛倫接任。升刑部郎中,礼部上奏祭奉先殿仪注,康熙十二年(1673年),),夺职时在三月丁未。康熙三十二年十月甲戌,《清代职官年表》一冊·部院大臣年表 順治十二年策試滿洲進士 清朝户部主事 清朝户部员外郎 清朝刑部郎中 清朝太仆寺卿 清朝户部侍郎 清朝工部尚書 八旗将领 清朝禮部尚書 监禁期间死亡的清朝人 正黃旗滿洲人 乌雅氏一一自列。萨穆哈等人至贵州办事撤藩事项。不久,再度擔工部尚書。革职。

















